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1/04/242.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完成薪酬委員會之設置。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101年4月24日董事會通過成立薪酬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由石秀英小姐,吳金柱先生,郭政煌先生擔任.並由郭政煌先生擔任委員會召集人.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