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24日表示,推動新收視調查機制是行政院「數位匯流發展方案」中的重點策略,絕對公開透明,可受監督,黑機關的指控完全是子虛烏有。現今收視率調查方式是造成媒體環境惡性循環的關鍵因素,新聞局推動變革具有正面積極意義,林佳龍身為前任新聞局長,應當了解其中意義,其指責讓人遺憾。
新聞局指出,收視調查新機制是台灣電視產業群策群力的結果,擬訂過程中,產、官、學界均積極參與,研議期間更長達11個月,業界一致認同新機制是最大且最可行的公約數,具備執行的堅實基礎,並期待儘速啟動。新聞局為這項計畫編列的預算僅至2016年底,也只是提供委員會必要且基本的行政運作費用,非編給特定公司,絕對可受公評。
新聞局強調,新機制從未設計將收視調查交由尼爾森公司辦理,且尼爾森公司絕對不是委員會的成員。未來不同視訊平台如以獨立或合作方式成立第二家公司進行收視調查,屬於市場自由機制,新聞局樂觀其成;但不論哪一家調查公司,都必須遵行新機制的調查架構及相關規範,新機制會主動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