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57歲砂石車司機呂宗源和開小吃店的陳恒元認識多年,呂某老是賒帳吃飯,欠了20萬元飯錢。
前年11月29日,呂某帶著40歲同居女友簡妙珊,向陳恒元炫耀買的二手車,還邀請陳某坐副駕駛座試車。
陳某以呂某有錢買車卻不還債,在車上吵了起來。呂某憤而拿鐵鎚往陳某頭部猛鎚,被害人想下車,呂某按下車門中控鎖,放倒陳某的副駕駛座,側身坐在對方身上,簡女幫忙壓頭,敲死陳某,手段狠辣。
事後2人先載屍返家洗澡,才從容開車到蘇花公路棄屍。2人因良心不安,還根據民間習俗,丟下多個銅板充作「腳尾錢」。
法院審理時,呂宗源承認殺人,但辯稱是陳某先拿鐵鎚敲他,他才反擊,簡女說,自己的手脫臼、痛風,沒力氣幫忙壓頭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