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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置入中時 賴幸媛:違法事實相對明確

自由時報/ 2012.04.2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趙靜瑜/台北報導〕中國福建省長蘇樹林三月率團來台,被媒體踢爆違法對中國時報置入性行銷,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天對此表示,此案違法事實「相對明確」,相關機關已經啟動行政調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則對此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陸委會一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及懲處情形。

立委要求陸委會提懲處

中國時報編輯部副總編輯張瑞昌表示,中國時報尊重權責機關的處理;至於究竟是否承認此事,張瑞昌沒有進一步回應。

立院內政委員會昨天邀請陸委會等相關機關,針對中國各機關團體在台從事廣告之管理規範及執行裁罰情形,進行專案報告。

針對福建省政府和廈門市政府,疑似在蘇樹林來台期間,對中國時報進行置入性行銷,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出,中國時報針對蘇樹林訪台,擬定宣傳計畫,連續五天大幅度報導,內容大多與公益無關,許多傳播學者對此感到匪夷所思。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則當場播放「新頭殼」記者今年三月廿八日,以「中國時報管理處人員」身分,訪問廈門市政府新聞處長陳相華的電話錄音,證明廈門市政府和中時之間涉及置入性行銷。以下是錄音內容:

記者:付款的手續流程?

陳相華:我回去後,你們(中國時報)國內不是都有家代理的嗎?我們以前有個協議,然後我們簽了協議後,他們蓋好章、給我看,我沒有意見後,蓋完章後,然後你們就發票傳過來,我就匯款到你們指定的帳戶,以前也是這個模式。

記者:我想確認一下,這次外加的部分,是向廈門市政府請款,還是向省長這邊?

陳相華:就我們廈門市政府這邊。

記者:OK、OK,我只是確認一下流程,歡迎下次來台灣。

李俊俋質疑,他和立委姚文智三月就要求陸委會查辦,至今仍無結果。

賴幸媛表示,陸委會已在三月卅日針對此案發布新聞稿,表明「政府必定依法處理」;陸委會也在四月二度邀請法務部、經濟部等機關進行討論,初步認為「事實相對明確」,主管機關已啟動行政調查程序;陸委會今天將再次邀集專家學者以及相關機關進行研商。

經濟部投審會副執行秘書兼發言人張銘斌答詢表示,投審會認為,中國時報在蘇樹林來台相關報導中,其中「深化兩岸經貿合作」、「廈門登陸吸引台資八十億美元」兩則新聞確實涉及招商,已去函中時要求說明,其他報導則是配合蘇樹林個人行程報導,不在投審會權責範圍。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報告指出,中國大陸地區依法不得在台灣從事「不動產開發及交易」廣告,違者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自九十二年起,已有廿七件案例被裁罰,總金額達八百七十萬元。

段宜康則認為,內政部對違法不動產廣告裁罰案例中,以中時報系比例最高,共有五件;中時報系一犯再犯,怎能任其擴張媒體版圖?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正在審查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他要求內政部將中時集團違法事項,移送NCC參考。

立委陳其邁則質疑,蘇樹林、中國國台辦副主任鄭立中等人以專業交流名義來台,若有統戰、政治目的之言行,踰越當初申請範圍,到底由哪個機關負責裁罰?賴幸媛僅模糊表示,是否有不符申請目的情形,由內政部移民署負責審查。

陳其邁不滿的說,兩岸人民條例諸多規定和罰則,因主管機關陸委會未明訂權責機關,導致各機關互踢皮球,讓法規形同虛設。

賴幸媛坦言應該檢討,委員會最後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陸委會一個月內擬定明確職權劃分規範,送交內政委員會。

立委姚文智另質疑,內政部最近一次裁罰案例是去年一月,但台灣網站「鉅亨網」,開闢「大陸房地產」專欄,介紹東莞、昆山建案,難道不是廣告?林慈玲表示,若查證屬實,一定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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