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入監服刑,是台灣民主發展史的一大汙點。然而,就事論事,扁在司法上的過錯,必須完整走完法律程序,這是正義;而扁在身體上的病痛,則必須完整進行醫療檢查,這是基本人權。無論扁的犯行如何,都不能剝奪他捍衛自己生命健康的權利。
然而,近期以來,扁家為實踐救扁大戰略,徹底實踐「藉戒護就醫之名,行爭取特赦之實」戰術,透過扁家及扁系人馬,把身體病痛漫天喊價,訴諸悲情,刺激台灣人的憐憫心。
問題是,當北監被逼得說出「未發現特殊異常」時,扁子卻又繼續加碼,將問題都推到「醫師說的」,把「未審先判」那一套變成「未診先判」,政治操作鑿痕甚深,也讓卸任國家元首的尊嚴幾乎蕩然無存。
台灣人的感情或許很豐富,但絕對不廉價。必須說,醫療人權不該是政治談判的籌碼;外界關心扁的醫療人權,但把「全身都是病」當成催淚劑的扁家,真的該適可而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