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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心魔作祟殺人 男判死刑

中央社/ 2012.04.23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3日電)陳姓男子在報紙上刊登檳榔攤徵人啟事,一名林姓女子前來應徵後,陳男因「心中惡魔想殺人」,隔日持木棍將女子打死;板橋地方法院日前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死刑,全案還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曾因殺了2名幼童而入監服刑的陳姓男子於民國98年7月間服刑完畢後,於99年間化名在報紙上刊登檳榔攤徵人啟事。

一名林姓女子持履歷表至陳男租屋處應徵,兩人言談過程中,陳男因懷疑林女說他從事資源回收的母親是「賤骨頭」,竟萌生殺意,先向林女假稱隔日續行應徵,待隔日林女再來時,持木棍敲擊林女頭部致死。

陳將林女打死後,用棉被包裹林的屍體,並用鋁板蓋上,將血跡擦拭後離去。林女先生因遲未聯絡上林女而查覺有異,報警處理,員警調閱林女通聯紀錄後,循線將陳男逮捕。

陳男於審理時坦承持木棍毆打林女,但否認殺人犯行。他辯稱應徵林女過程中,提及母親從事資源回收時,林女突然小聲說出「還真是賤骨頭」,他雖感到憤怒,但心中有聲音叫他隔天再處理,是他「心中惡魔想殺人」。

法院審理後,審酌陳男於92年間殺害2名幼童,出獄後卻又無端殺害前來求職、與他毫無恩怨情仇的林女,視人命如草芥,所殺害者為幼童婦孺,惡性重大又毫無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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