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4/232.公司名稱:金居開發銅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庫藏股轉讓員工之認股基準日。6.因應措施:(1)本公司至民國101年2月10日止,買回庫藏股計1,112,000 股,依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辦理轉讓予員工。(2)員工認股基準日:101年7月5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