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顯示,今年廠商年終發放情形,平均為1.51個月,其中仍以「金融及保險業」的2.67個月為最高(去年為2.82個月);「電力及燃氣供應業」2.56個月次之。不過,以台電為主的「電力及燃氣供應業」今年領取的年終卻較去年的2.11個月為高。
至於1至2月經常性薪資為新台幣3萬7059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77%,非經常性薪資(含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為2萬5804元,較去年同期減少7.17 %,兩者合計後的1至2月平均薪資為6萬2863元,較去年減少2.1%,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1.29%,實質平均薪資減少3.34%,實質經常性薪資僅增0.48%。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陳憫表示,1至2月平均薪資減少,主因是年終獎金較去年少;目前也看不出來廠商有加薪現象,廠商發放薪資考慮營運成本,經常性薪資成長程度有限。
依據主計總處計算,101年度的年終獎金是以100年12月、101年1月及2月非經常性薪資總額除以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
非經常性薪資包括非按月發放的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員工紅利、年節獎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