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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揚智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中央商情網/ 2012.04.23 00:00
日  期:2012年04月23日公司名稱:揚智(3041)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言人:林申彬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32.預計發行價格: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5,000,000股普通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既得條件:依實際發行辦法所訂之獲配員工個人留任年資及年度績效考評標準皆達成為既得條件。(二)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1)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份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2)員工有自願離職、留職停薪、退休、被資遣:如有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事實發生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其股份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三)如遇員工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死亡或一般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於離職時全數既得。(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一般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發生當日視為全數既得,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5.員工之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正式編制之全職員工為限。(二)實際得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三)任一被授予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申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員工每一會計年度得獲配股數加計一般員工認股權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創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目前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292,526,071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1.645%,以101年4月20日(含)前30個營業日收盤均價49元計算,設算每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新台幣49元,三年合計總數約245,000千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所訂既得條件及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每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約為新台幣0.28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一)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二)股東會表決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三)股東配(認)股、配息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得參與原股東配(認)股、配息之權利。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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