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紅利-現金新台幣4,708,223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 0.15 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紅利現金新台幣195,426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93,138元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股份或庫藏股轉讓予員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將另召開董事會決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