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行價格:無償配發或不超過新台幣10元發行。實際發行
價格由股東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於發行日決定之。
(2)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服務年
資與績效條件等綜合指標者。
(3)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得約定收回或收買已發行
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1)員工資格條件: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
(2)得認購之股數:參酌員工年資、職等、工作績效及貢獻等
條件發給之。4.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達到吸引及留住人才
之目的,以共同創造公司與股東之利益。5.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101年4月16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之平均收盤價約新台幣
10.02元計算,設算每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新台幣1元~10元,
費用化金額為11,000仟元~110,000仟元。6.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每股盈餘可能之影響為新台幣0.025元~0.25元。然經整體
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
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7.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
他人、設定或做其他方式之處份。
(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得參與配股配息。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無表決權。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即須交付股票信託保管。9.其他應敘明事項: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於經本公司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向
主關機關申報後發行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