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饋條例一出 各區爭食大餅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縣市合併一年多,市府一次送出水資源及垃圾處理場所回饋自治條例,因過去縣、市各自獨立,合併後出現福田水資源中心及文山垃圾場的回饋範圍將因此擴大。

隨著自治條例送出,已傳出原縣區的相關可加入回饋的地區,爭取回饋比例增加,這也讓原市區獲得回饋的各里,擔心權益是否會受損?

市府留伏筆 福利不會縮水

對此,市府「預留伏筆」,明定自治條例實施三年之內,相關回饋額度「不能低於民國一百年的基準」;換言之,這三年之內,原本沒有獲得回饋的地區將可增加回饋,原有回饋的地區也不致出現「大餅變小」情況;地方戲稱,「回饋條款」已變為「福利條款」。

市府這次送出福田、台中港特定區及石岡壩水資源回收中心回饋自治條例,以及三座焚化廠及十三座垃圾掩埋場的回饋自治條例。其中,焚化廠包括文山、烏日及后里,而掩埋場則有后里、潭子、神岡、大里、清水、沙鹿、霧峰、太平、大肚、大安、大甲、外埔、文山。

文山與福田 回饋範圍擴大

自治條例各有回饋辦法,較引起重視的則是以所在地為中心點的直徑範圍內,過去因為縣、市分界,文山垃圾場不用回饋到大肚、龍井;福田水資源中心也不用回饋給烏日、大里,現在都因為縣市合併,必須納入回饋。而其他各水資源中心及垃圾場,因為地緣關係,沒有新的回饋地區加入。

隨著自治條例送出,針對「當地區」及「毗鄰區」的比例如何分配?已有不少議員各自針對地方權益進行爭取,如何在有限的大餅之中,做到最公平的分配?預料將會在議會引發廣泛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