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表示,「人權是天賦的權利」,雖然中華民國在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但一直努力讓人權保障跟上世界腳步。而他主動以提出「國家人權報告」並辦理國際審查會議的方式,履行締約國的條約義務,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例子;他也呼籲聯合國正視中華民國2,300萬人民的權利。
總統強調,第一份國家人權報告的發表,絕對不是為了好看,而是要讓台灣的人權標準真正與世界接軌。他認為這需要一點壓力,因為侵害人權的案件不少是政府所為,所以政府要自我檢討,提供公務員相關的教育訓練,訂出國際接受的標準,才能提升台灣的人權水準。
總統也指出,他始終關切中國大陸的人權,每年6月4日也都會發表聲明,並曾多次強調,兩岸要拉近彼此距離,人權保障是重要指標。他並舉例,台灣最近和大陸協商投資保障協議時,就碰到若台商在大陸因案被逮捕,如何讓家屬在24小時內得到通知的問題。
總統表示,兩岸投保協議本來不是一個談人權的協議,但剛好碰到了,就會在這個議題上和大陸溝通,爭取讓台商得到最大的保障。未來兩岸還要簽許多協議,難免還會出現這種狀況,政府會毫不猶豫站在人權保障的立場,為台灣人民爭取最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