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昨天處理在野黨提案要求總統赴國會國情報告案,在朝野共同支持情況下,院會通過將總統國情報告案逕付二讀,交付朝野黨團協商。對此,總統府提出兩大前提,強調在合乎憲法明定的方式與精神、以及不混淆總統與行政院長權責分際的原則下,馬英九總統樂意在立法院通過正式決議後,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中國時報2012年 4月21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