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表示,過去縣市未合併前,台中市做法是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一千六百元現金,另有三百五十元的敬老餐會費用,而原中縣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核發一千元現金,但視各鄉鎮作法不同,另有「加碼送」。
去年縣市合併第一年,市府「福利從優」,全市統一送一千六百元,另外三百五十元授權各區區長決定,有的區選擇送紀念品,有的區辦餐會,也有的區送禮券。
未料,這一作法又引發廿九區因為資訊不周全,明明額度相同,但拿到紀念品的有人嫌紀念品品質不好,沒有餐會的誤會別的區「有飯吃」,自己「沒得吃」,而有辦的區也有反彈,認為「飯又不好吃,寧願拿現金」。
在此情況下,多位議員在議會提案,要求「各區統一」,而經詳細調查,多數區公所都認為應該發現金就好,社會局因此統一決定今年重陽敬老,將原本三百五十元的餐費,合併到重陽敬老金辦理。
社會局長王秀燕昨天並表示,由於也有很多民眾認為,老人家拿到「一九五○」元的敬老金,恐怕會因為「五十元」的奇數零頭而感到不滿,紅包袋裡竟然有「一個銅板」也實在很奇怪,經向市長胡志強報告,市長同意「加碼滿額送」,追加預算湊足一人二千元。
依照今年的新方案,全市六十五到八十九歲老人,一共有廿四萬八千八百八十五人,可獲得二千元現金;而九十歲到九十九歲老人家,一共有八千八百七十五人,可獲得三千元;一百歲以上人瑞共有一百五十人,禮金則是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