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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3/4國中小學 電價不漲

中時電子報/陳宥臻、游婉琪、管婺媛/台北報導 2012.04.21 00:00
國內電價確定在五月十五日大幅調漲,引發國中小學校擔心電費繳不起。經濟部能源局昨日宣布,國內有七十四%國中小學,因適用住宅用電,決定電價將不調漲;其餘二十六%,因適用低、高壓用電,因此電價漲幅將達二成左右。

同時,為因應這波電價調漲,教育部將逐年編列總計二十.四億元的預算,更換全國共八.六萬間教室的照明設備,由T8燈管轉換為較節能的T5燈管,預計五年內完成更換。

針對仍有四分之一國中小學將調漲電費,教育部次長吳財順強調,將持續與經濟部與台電公司爭取,希望能提供學校優惠電價。就算協調未果,教育部也會在主計處編列下個學年度一般教育補助款時,增列電費預算,「絕對不會讓國中小為了電費傷腦筋」。

對電價調漲後,國中小學的電費負擔情形及因應對策。經濟部能源局長歐嘉瑞指出,國內適用住宅用電的國中小學共三千七百戶,約占全國國中小學(共五千零三十二戶)七十四%,這部分完全不受電價調漲影響。

其他用電量較大的二十六%學校,因適用低壓電力(五百三十戶)或高壓電力(八百零二戶),電價調漲會有影響,但台電會延續自民國九十七年的政策,給予八五折的用電優惠。

歐嘉瑞說,萬一學校仍有負擔不起情形時,可請教育部協調經濟部、主計處、地方政府、台電公司給予適當補助。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淑慧昨天在黨團記者會上指出,有些學校為因應電價上漲,限制早上、中午學生教室用電,恐將影響學生權益,也可能增加學生近視比例,要求台電應提供優惠電價,教育部應補助學校汰換燈管。

教育部次長、環保小組秘書廖雙慶指出,學校是教育場所,以學生的學習作為優先考量,不正當的節電規定,違背「當用則用、當省則省」的用電原則。

吳財順也指出,教育部每年都會與主計處及廿二個地方政府開會,依據當時公告的水電費,調整下個學年度一般教育部助款預算。一百學年度國中小水電費由中央編列十七點八億、地方編列○點二五億支應,最後還剩下○點五億沒有用完。

他強調,國中小是國民義務教育,針對四分之一電費可能會漲的學校,假如台電公司無法提供電價優惠,主計處在編列下個學年度教育預算時,絕對會將調漲後的電費支出補足。

此外,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昨天也替身心障礙者出面喊話,表示電價上漲後,許多機構一年恐需多繳電費一百八十多萬元,且身心障礙者賴以維生的電器用電量大,盼政府研擬補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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