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報告書對媒體經營提出上述見解,內容是否指涉仍在審議中的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案?馬英九總統並未正面回應。副總統蕭萬長則表示,政府遵照聯合國公約精神,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聞局等相關機關以整體原則進行了解,討論報告內容時並未觸及個案。
昨日總統府人權報告,將財團併購媒體現象表達憂慮,《聯合晚報》引述NCC官員說法,強調會針對媒體集中化現象「全力配合」。
但由於NCC係獨立機關,為避免遭外界解讀成NCC將修訂審查辦法,對跨媒體併購進行規範,NCC傍晚發表聲明,強調沒有所謂「全力配合」之說法,「NCC成立以來,從未有上級或其他行政機關針對個案干涉該會職權」。
擔任人權報告議事工作的法務部法制司長彭坤業會後指出,報告討論時只談到為維護意見表達自由,資訊流通不宜壟斷;有關財團參與媒體部分,在去年六、七月間審查會時已被提出,原本並沒有納入初稿中;但在十一月公聽會時,又有學者和民間人士兩度提出,因此才納入最後定稿。彭坤業說,定稿的時間大約是在今年的二月間。
至於對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答應出席五月初旺中案公聽會,但前提是NCC公聽會後二周,對旺中案進行准駁,對此,NCC法律事務處處長高福堯強調,NCC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本案後續行政作為,「會依據法規與法定程序辦理」。高福堯強調,公聽會安排一定會讓與會代表暢所欲言,NCC將以公開透明方式,把該案處理周延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