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1/04/202.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完成薪酬委員會之設置.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101年4月20日董事會通過成立薪酬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由楊千先生,胡迪群先生,蕭知中先生擔任.並由楊千先生擔任委員會召集人.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