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4/202.公司名稱:精剛精密科技(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國內第2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收足債款。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國內第2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款新台幣287,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