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士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本名黃照岡的黃琪明明知自己無力還款,卻從民國98年起,要求葉女代為租屋並代付押租金、以假鑽石質押借款等方式,陸續向葉女借了150萬元。黃琪後來卻百般拖延不還錢,葉女才驚覺受騙上當。
雙方事後達成和解,並約定黃琪若定期還款,葉女就願對外聲稱控訴純屬誤會,但黃琪卻仍未依約還錢。黃琪聲稱,欠款是算命酬勞,而且他只收到62萬餘元。
法院參酌雙方和解的協議書,認定兩造確有借貸關係,黃琪應履行和解條件,判決黃琪需還款144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士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本名黃照岡的黃琪明明知自己無力還款,卻從民國98年起,要求葉女代為租屋並代付押租金、以假鑽石質押借款等方式,陸續向葉女借了150萬元。黃琪後來卻百般拖延不還錢,葉女才驚覺受騙上當。
雙方事後達成和解,並約定黃琪若定期還款,葉女就願對外聲稱控訴純屬誤會,但黃琪卻仍未依約還錢。黃琪聲稱,欠款是算命酬勞,而且他只收到62萬餘元。
法院參酌雙方和解的協議書,認定兩造確有借貸關係,黃琪應履行和解條件,判決黃琪需還款144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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