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列維克在接受原告律師詢問時,表示自己並不是因為精神狀態失常而殺人,事實上他很正常。原告律師詢問他對於「移情作用」(empathy)的了解,他回答說,他是在正常狀況下殺人。
布列維克說,當1個人看到某件事非常極端,這個人會認為絕對是瘋了才會這樣。但是他指出,必須要將政治極端主義與醫學上的瘋狂分別開來。
他說,我知道我做了什麼,也知道造成什麼結果。不過,他也決定不讓自己去理解他究竟引發什麼樣的結果,以免讓自己崩潰。
33歲的布列維克說,他在一般情況下,是一個非常可愛的人。他表示自己經常打坐與冥想,並且在準備犯下屠殺案前,試著讓自己「去除個人情緒」。
布列維克表示,在2006年前,他的情緒相當正常,然後再開始自我訓練。他強調,自己是一個「很細心的人」。
布列維克已經坦承,去年7月22日,他在奧斯陸市中心的政府大樓外面引爆1枚汽車炸彈,造成8人喪生,隨後又在奧斯陸附近的烏托亞島(Utoeya),對參加執政勞工黨青年團夏令營的青少年開槍掃射,殺了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