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廠加工用的「圓盤鋸」及機械廠房常用的「研磨機」因缺乏安全裝置或有構造缺陷,容易發生勞工操作不慎而受傷的案例。
勞委會安全衛生處20日表示,圓盤鋸及研磨機從7月1日起,將納入經濟部標檢局檢驗項目,從源頭進行設備管制,製造或進口都須符合商品檢驗法規定。如果勞動檢查員到工廠實地檢查時,發現雇主沒有購買合格設備,將開罰新台幣3到15萬元。
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說:『(原音)商品檢驗法是那邊(標檢局),所以製造跟販賣罰是標準檢驗局處理;但是雇主端、廠房讓勞工使用的設備被檢查員發現如果沒有(合格標籤)的話,我們是罰(新台幣)3到15萬。』
傅還然指出,這2項設備在產業中使用相當普遍,加入商品合格檢驗後,將可加強勞工操作時的安全性,也替商品從源頭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