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議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249元:計新台幣8,814,658元。〈2〉擬議配發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每股配發2.243元:計新台幣79,331,920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發0.7635元;計新台幣27,0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773,435元。〈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881,466元。〈3〉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辦理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