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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茂:代子公司Aide Energy (Cayman) Holding Co.,Lt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標準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4.20 00:00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1/04/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江蘇艾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江蘇艾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為Aide Energy (Cayman) Holding Co.,Ltd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0591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8485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495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798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償還借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65980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83225.計息方式:美金參考利率+年利率1.42%計息6.還款之:(1)條件:於授信期限屆滿日一次清償或依提前清償方式清償(2)日期:自本授信案簽約日起算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8168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3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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