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指出,吳姓被害人和友人在18日凌晨4時許前往松江路某舞廳消費完後,準備離開時,遭埋伏在路旁等待的羅姓男子開3槍,吳男中槍倒地,左右腿各中1槍。羅男犯案後,隨即搭上友人駕駛的休旅車離去。
台北巿中山警分局指出,當天與羅男同車的3名友人先到案向警方說明後,警方在台北市信義路五段山區找到作案槍枝1把和子彈9顆。
羅姓主嫌則於上午自行投案,他供稱當天在廁所內和吳姓男子有身體擦撞,發生口角,覺得沒面子,才開槍教訓對方。警方對於羅男的說法持保留態度,懷疑他的說法避重就輕,訊後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