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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爭產翻舊帳 飛刀傷父17年後被訴

自由時報/ 2012.04.1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陳恩惠/台北報導〕台北市北投區男子施國龍,17年前怒持菜刀「飛刀扔父」,父親左前額受傷但無礙也未提告,3年前因病亡故,其他兄弟姊妹不滿施國龍不孝卻想爭遺產,聯手拿17年前「兇殺案」報警,由於仍在追訴期,加上多人目擊還有醫院病歷,連被告女兒都大義滅親證稱「爸爸常罵阿公髒話」、還說要「呼伊死」,士林地檢署昨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將他起訴。

稱碎玻璃波及父親

65歲施國龍警訊時辯稱,17年前是與朱姓姊夫吵架,盛怒之下從神桌拿起水果刀而非菜刀,砸向姊夫,卻沒丟中砸破玻璃,碎玻璃因此波及父親,並沒有想要傷害父親。

不過包括老四施美秀、大姊施雯惠、朱姓大姊夫都目擊過程,指案發時施國龍因細故頂撞父親施永通,兩人在住家1樓爆發嚴重衝突,施國龍拿菜刀要追砍父親被姊夫伸手攔阻,隔著約4、5公尺距離仍扔刀砸中父親額頭,施父血流如注。

女兒作證 父常罵阿公

檢警調查,連施國龍女兒都證稱當時1樓吵得很大聲,下樓看到阿公流很多血,趕快拿衛生紙止血,眾人都在罵施國龍「怎麼對父親這樣?」另外平常父親也經常以3字經、5字經甚至「婊子」等惡言罵阿公,還經常說要「呼伊死」。

檢方也對這起「17年前的兇殺案」相當好奇,詢問才知原告指責施國龍平常遊手好閒也不孝順,父親死後卻想爭遺產,因此才在17年後重提告訴,去除朱姓大姊夫因離婚不知去向,現場4人中3人敘述目擊過程都一致。

檢方也調閱施永通17年前在榮總病歷,發現事發當天有記錄「病人遭刀器丟擲受傷」,因「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舊法最輕本刑為無期徒刑,追訴期限為20年,認定仍在追訴期內,因此依法將施國龍起訴,若成立至少也會判15年徒刑。

依法將施國龍函送

北投分局偵查隊表示,偵辦時曾傳喚兩造,施國安姊弟等人對民國84年7月施國龍持刀弒父的案發當晚,皆能描繪得相當清楚,施國龍則是全然否認,由於案發年代相當久遠,當時也無現場錄音、錄影或監視器等證據可供舉證,製作筆錄後,只能依法將施國龍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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