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4/182.公司名稱: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關係人交易資料更正如下: 更正前(新台幣仟元)/更正後(新台幣仟元)100年12月本月應付款增減 金額 1075 93475100年12月本年累計應付款 金額 3163 95563100年12月本月取得資產 金額 0 88000100年12月本年累計取得資產金額 80000 168000101年01月本月應付款增減 金額 2185 79585101年01月本年累計應付款 金額 2185 79585101年01月本月取得資產 金額 88000 0101年01月本年累計取得資產金額 88000 0101年02月本年累計取得資產金額 88000 0101年03月本年累計取得資產金額 88000 0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自結數向關係人-志光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資產88,000仟元(未稅)及相關應付款92,400仟元(含稅),原列為101年申報項目,經會計師查核後依交易實質改列為100年申報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