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上路

中央商情網/ 2012.04.18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2012年4月18日電)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又向前一步。陸委會表示,台灣貿易中心已向經濟投審會提出申請在大陸的上海及北京設立辦事處。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有關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經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多次溝通,雙方已於今天各自公布受理及審查對方經貿團體申請設立辦事機構的相關法規,落實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提供雙方企業投資與貿易相關服務。

針對台灣經貿團體赴大陸設辦事處,陸委會指出,經濟部10日公告修正「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台灣貿易中心已依據前述規定向投審會申請在大陸上海及北京設立辦事處,並經專案審查會議審核通過。

陸委會表示,大陸方面公布相關規定後,台灣貿易中心可向大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即可掛牌運作。

此外,針對大陸經貿團體來台設立辦事機構,經濟部也於今天發布施行「大陸地區經貿事務非營利法人或團體或其他機構來台設立辦事處許可辦法」,作為受理、審核及管理大陸地區經貿團體來台設立辦事處的依據。

?陸委會表示,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是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第6條所列經濟合作項目之1,雙方已依規定落實,未來兩邊業務主管部門將就執行成效進行評估,並以經合會作溝通平台,適時交換意見,以利永續提供兩岸企業相關服務,促進雙方經貿關係正向發展。1010418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