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執票人向發票人追索債權時,發票人若拒不還錢,可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執票人取得法院本票裁定書後,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債務人財產抵債。而發票人收到法院本票裁定後,若認為本票是偽造、變造,或本票債務已清償,可在收到裁定書20天內,向執票人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強制執行。 (記者林慶川)
本票執票人向發票人追索債權時,發票人若拒不還錢,可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執票人取得法院本票裁定書後,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債務人財產抵債。而發票人收到法院本票裁定後,若認為本票是偽造、變造,或本票債務已清償,可在收到裁定書20天內,向執票人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強制執行。 (記者林慶川)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