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隊泰安分隊指出,事故發生後,楊姓目擊者說有見到一台淺色汽車和呂女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不排除有肇逃可能;而被指有肇逃嫌疑的陳姓車主回到台南後,看到電視新聞快報,深夜主動打電話給警方。
陳姓車主說,當時他行駛內側車道,而中間車道的呂女在加速超越他後,向左變換車道要駛入內側,卻突然撞上內側護欄並翻車停下,他隨即踩煞車並變換到外側車道閃過,同時停車報警。
警方調閱通聯紀錄,確認報案人就是陳男,並漏夜派員南下製作筆錄並檢查他的車子,發現該車完整無撞擊痕跡,車底也沒有血跡;因而認定目擊者可能因目視角度,誤以為兩車發生擦撞。
警方也查看輾過呂女的邱男的行車紀錄器,確認邱男前方車輛見到事故,都切換車道閃過。邱男說,他行駛內側,見到呂女躺在路中央時,中間車道還有其他車輛,他無法變換車道又煞車不及才會輾過。
警方檢視邱男的車,清楚見到撞擊痕跡,車底也有呂女血跡、屍塊。究竟呂女是因自撞車拋出車外致死,或是倒地後遭邱男輾過拖行死亡,警方尚在釐清死因和肇事責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