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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總統選罷法 中選會罰7媒體

中央商情網/ 2012.04.17 00:00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012年4月17日電)總統立委併選落幕後,對於涉違反選罷法案件,中選會今天宣布,華視因未公平處理總統候選人轉播,依法處20萬元罰鍰;年代、中天、三立、東森和中時電子報等也在裁罰之列。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6件第13任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委選舉裁罰案件,共有華視、年代、中天、三立、東森、中時電子報、金聲廣播電台等7家媒體,因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受罰。

製播今年大選首場總統政見發表會的華視,因未完整轉播候選人會後記者會,引發親民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抗議;中選會表示,委員會議認為,華視沒有播出宋楚瑜會後記者會受訪畫面,未公平公正處理,違反總統選罷法第46條第2項規定,依法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另外,年代、中天、三立及東森4家電視公司,因大選期間在節目中進行電話語音投票,卻無註明選罷法規定的必要資料受罰。

中選會表示,年代、中天、三立及東森4家電視公司,因於第13任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公告發布後,至投票日10日前,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違反選罷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分處各家公司以及代表人各50萬元罰鍰。

時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中時電子報,則因在投票日遭民眾檢舉當天「選情緊繃,國際傳媒高度關注」新聞報導中,提及「馬英九總統領先差距只有3%至4%,選情緊繃」,委員會議今天通過,依法分處時報資訊以及其代表人李玉生各50萬元罰鍰。

中選會表示,金聲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金聲鄉土情」節目,因在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引述民調資料,依法同樣分處金聲公司及其代表人莊宏裕各50萬元罰鍰。

中選會並通過,一名王姓民眾在大選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因在網路討論區引述民調,依法處50萬元罰鍰;另有11名民眾因在投票日撕毀選票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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