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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金融機構 債務協商最多

中央商情網/ 2012.04.17 00:00
(中央社記者楊佳寧台北2012年4月17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今天表示,101年第1季民眾申訴金融機構案件共計1586件,申訴業務以放款類債務協商最多,和100年第4季的1883件相比,有減少趨勢。

邱淑貞說,申訴業務類別以放款類共975件最多,信用卡業務申訴案件共336件次之。放款案件申訴包括債務協商、清償證明發給、利率調降協商等。信用卡案件申訴以銀行換新卡給客戶,卻沒有告知為主。

邱淑貞指出,申訴件數前5大機構分別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07件,台新國際商業銀行89件,聯邦商業銀行81件,台北富邦商業銀行80件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77件。

邱淑貞表示,民眾申訴案件如果涉及法令解釋問題,金管會會立即回覆解釋法令,若是申訴銀行端業務,銀行端會處理,並報告進度,回覆結案;如果民眾還是有不滿,可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邱淑貞建議,民眾與金融機構業務往來過程中如果有疑問,可利用金管會全球資訊網的「銀行金控」、「證券期貨」、「保險業務」、「金融檢查」等4類常見問答集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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