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會日期:101/04/17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100年度盈餘分配:股東現金股利:總計新臺幣1,307,252,189元,每股新台幣0.72元,股票股利:總計新臺幣0元。二、依據金管會96.3.30金管證(六)字第0960013218號令規定應揭露內容:(1)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員工現金紅利52,290,000元、股票紅利0元;董監事酬勞0元。(2)擬議配發員工紅利52,290,000元同100年度認列之員工分紅費用。三、現金股利發放對象為本公司之法人股東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