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上述手續後,即可填具退稅申請書檢附監理機關核發之異動登記書及當年度繳稅收據,向稅捐機關申辦退稅。稅捐機關核算之使用牌照稅只計徵至失竊註銷牌照前一日止。例如:洪小姐有一部1,800CC的小客車,已於101年3月31日繳納全年使用牌照稅7,120元,但車輛卻於101年4月1日失竊,洪小姐隨即檢附相關證件至監理單位辦理失竊註銷手續,因使用牌照稅為按日計徵,所以他只要繳納101年1月1日至101年3月31日止之使用牌照稅1,770元,多繳的使用牌照稅5,350元,可以申請退還。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