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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沖):新電價方案會依法實施

中央商情網/ 2012.04.17 00:00
(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2012年4月17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表示,新的電價方案會依法實施,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決議,將請經濟部再研究;至於新的電價費率門檻是否考慮提高,他說,必須評估對工商界是否衝擊過大。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通過朝野立委13個臨時提案,要求再檢討台電經營績效及電費計價公式,電價調整需經「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討論並送立院審定。

對此陳(沖)中午在立法院議場外面接受採訪時說,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在民國67年就沒有了,經濟部提出的新電價方案,都是依法擬定的,不過針對經濟委員會的決議,他還是會請經濟部從法律面、制度面,再進行評估。

至於是否重新制定新的電價費率,陳(沖)表示,會請經濟部進一步再計算。不過他也說,如果300度以下不漲,300度以上會漲更多,工商界是否能承受必須考慮;他也認為,經濟部提出的方案,必然是經過仔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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