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烏坎事件 陸官媒指可作範本

中央社/ 2012.04.17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7日電)由中國大陸政協廣東委員會主辦的「同舟共進」雜誌今年第2期刊出文章指出,廣東省「烏坎事件」應成為研究範本,並期望這是解決群眾事件走向制度化的首步。

中共中央黨校發行的學習時報昨天全文轉載上述文章;而言論一向較為開放的南方都市報,今天也全文轉載了這篇由大陸政論家馬立誠署名的文章。

署名文章指出,長期以來,大陸不少地方的基層當政者維穩思維和手段趨於簡單化,不善於以積極穩妥的方式處理不同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問題。

因此,一旦出現群體性事件,立即上綱上線泛政治化,處理方式是泰山壓頂,不惜一切,結果是兩敗俱傷,積累更多、更深的矛盾,導致人心盡失。

文章表示,30多年來,大陸社會衝突加劇,社會風險激增。有鑒於此,中共中央於2011年要求創新社會管理,希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其中,如何化解群體性事件,是考驗創新社會管理的關鍵環節之一。

文章表示,提到社會管理,恐怕一些官員腦袋裡想的就是單向控制,維護「政績」,維護某些幹部的權位,而不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民生福祉。

文章說:「廣東省工作組對烏坎事件的處理,給他們上了一課。」

文章指出,社會管理創新的靈魂,是尊重公民權利,是增進而不是損害公民利益;政府應當做的,是營造公平、正義、協調的社會關係和法治環境。

這篇文章強調,「烏坎事件」的意義在於,它發生在改革開放的廣東;廣東是大陸社會轉型的代表,「烏坎事件」的處理方式理應成為研究範本。

此外,「烏坎事件」的最終處理,摒棄了打壓和剛性的陳舊思維,給各地處理群體性事件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範式。

文章引述學者說,「烏坎事件」的意義不亞於改革開放初期小崗村的「承包」試驗;人們希望這次事件的處理不是權宜之計,而是制度化的第一步。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