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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巴馬力挺無效 巴菲特條款遭參院程序否決

中央廣播電台/吳寧康 2012.04.17 00:00
由美國總統歐巴馬支持、目的在提高百萬富豪稅收的所謂「巴菲特條款」(Buffett Rule),16日在美國參議院遭到否決。

由民主黨參議員懷特豪斯(Sheldon Whitehouse)根據「巴菲特條款」精神,所提出的「公平納稅法」(Paying a Fair Share Act)新稅改法案,16日交付參議院進行程序表決。

這項法案的目的,在確保將對美國最富有族群課徵至少30%的所得稅率。懷特豪斯表示,「巴菲特條款」將能終結美國稅法中荒謬的不公平之處。

不過由於占眾議院多數的共和黨反對,因此一如預期,程序性表決的結果是51票贊成、45票反對,未能達到必須的60票門檻。

「巴菲特條款」已成為年底美國總統大選的選戰議題之一。為了爭取支持,歐巴馬14日呼籲國會通過法案,他並在每週廣播和網路談話中聲稱,大多數美國人支持這個構想。

歐巴馬聲稱,這項法案將重建聯邦稅賦的公平性,有助於為美國勞工家庭帶來較公平的稅法。

但共和黨議員則將這項法案視為噱頭,認為與其說是處理經濟議題,不如說這是在造成美國人民的分裂。部份共和黨人認為,歐巴馬此舉是為了打擊可能成為共和黨總統參選人的千萬富翁羅姆尼(Mitt Romney),甚至稱之為「羅姆尼條款」。

「巴菲特條款」的精神是確保年收入百萬美元以上富人,繳稅占總收入的比率至少應與中等收入的受薪階級一樣。「股神」巴菲特曾大聲疾呼富人應多繳稅,理由是投資所得稅率比薪資所得稅率低,造成富人的稅率反而比受薪階級低,實在說不過去。因此有「巴菲特條款」之稱。

對於年收入不到25萬美元的美國民眾,巴菲特條款維持他們的稅率不變。一旦條款獲得實施,將於未來10年,增加收稅約47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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