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質疑台電發電設備閒置,卻向民間電廠高價購電,台電澄清指出,電力調度依照經濟原則,從發電成本較低的核能、燃煤先使用,倘不敷供電,再向成本較高的民營汽電共生調度,最後才是成本更高的台電燃氣、燃油甚至輕油機組。
台電發言人李鴻洲總工程師表示,舉例而言,去年台電向民營電廠及汽電共生的購入價格分別為每度三.○一元及二.一九元,但若調度台電成本較高的重油、天然氣及輕油發電,每度電的發電成本則分別高達五.七九元、三.二七元及十一.八六元。明顯較民間購電高出許多。此外,台電表示,目前民營電廠及汽電共生占台電總供電量已達廿三%,而去年度備載容量二十.六%,扣除民間購電,已呈現短缺。
台電也表示,備用容量率各國計算方式不同,我國備用容量率與各國相比並未較高。日本雖然宣稱備用容量為八至十%,但未計入發電機組定期大修或故障以及枯水季減載的用電量,若以與台電相同的標準計算,日本備用容量率高達四十五%,而去年美國實際備用容量率也達到廿七%(法定為十五%)、韓國法定備用容量率與我國相當,為十五至十七%,新加坡高達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