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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走私 台加簽關務合作協議

中央社/ 2012.04.16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6日電)經濟部國貿局表示,第8屆台加雙邊經貿諮商會議今天舉行,會中簽署「台加關務合作協議」,雙方將就打擊毒品、仿冒品等跨境走私及商業詐欺等不法活動進行合作與資訊交流。

國貿局指出,第8屆台加雙邊經貿諮商會議今天在台北舉行,台灣由經濟部次長梁國新擔任主談人,外交部、財政部、行政院衛生署、農委會、國科會、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國際貿易局、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等單位皆與會,駐加代表處代表李大維也返國全程參與。

加國由加國外貿部主管亞洲事務的助理副部長(Assistant Deputy Minister)麥高文(Peter McGovern)擔任主談人,加方代表團包括加拿大外貿部大中華地區組組長、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處長、魁北克省駐台辦事處代表及亞伯達省駐台辦事處代表等10餘人。

國貿局表示,雙方首先就台加經貿、投資發展現況及未來展望交換意見;加方關注兩岸經貿情勢發展及台灣的區域經濟整合近況;政府則說明兩岸推動洽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進展,並與加方就國際間區域整合趨勢及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諮商現況交換意見。

其他本次諮商重點,包含探討雙方在關務、投資、能源、重點服務業部門(如金融服務、觀光旅遊、醫療照護、文化創意、資訊服務等服務業)的合作機會,並就未來如何進一步加強聯繫達成共識。

國貿局強調,最重大的成果,為加強經貿發展及海關合作關係,李大維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傅雷澤(Scott Fraser)於會中共同簽署「台加關務合作協議」,未來雙方將就打擊毒品、仿冒品等跨境走私及商業詐欺等不法活動,進行合作與資訊交流。

國貿局補充,台灣目前已與美國、歐盟、日本、韓國、新加坡、中國大陸及以色列等國家進行洽談「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並簽訂相互承認協議(MRA)。

國貿局進一步指出,本次簽署的台加關務合作協議,已將推動台加AEO相互承認列為未來重點工作項目之一,也將針對台加AEO進行可行性評估,未來將依序進行比對雙邊AEO資格條件及安全要求、聯合實地驗證先導計畫、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或備忘錄及相互承認操作程序及相關資訊分享等程序,以增進台加雙方貿易安全與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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