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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璋:公告本公司處份中壢廠土地建物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4.16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標示:桃園縣中壢市山嶺段88、98地號,面積12,194.50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建物標示:門牌:桃園縣中壢市福嶺路339號,桃園縣中壢市山嶺段建號第14、15、16、17、18號(權利範圍全部)2.事實發生日:101/4/16~101/4/16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12,194.5平方公尺,折合3,688.8362坪,每單位價格NT$57,078.98元/坪,土地總金額:NT$210,555,000元建物:7,353.84平方公尺,折合2,224.51坪,每單位價格NT$6,184.35元/坪,建物總金額:NT$13,757,143元上述交易總金額:NT224,312,143元(含稅金額為NT$225,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壹億柒仟參佰餘萬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簽約金新台幣22,500,000元用印款新台幣22,500,000元完稅款新台幣45,000,000元尾款新台幣135,000,000元(101.06.30)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比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101年02月14日鑑價報告;決策單位:依本公司101年02月16日董事會暨101年04月06日臨時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不低於新台幣二億元價格出售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理德冠昱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總金額為新台幣190,432,848元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陳銘光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九十一)北市估字第○○○○○九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人陳俊宏經紀費用新台幣225萬元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活絡營運資金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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