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1,248,644,772元(每股分派新台幣2元)嗣後如因本公司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購股份,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現金股利分配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43,522,388元,董監酬勞43,056,7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