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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機上盒貴得嚇人 台北市民淪為冤大頭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2.04.14 00:00

今(101)年可謂是數位電視元年,無線類比訊號將在6月30日關閉,有線電視則是計畫在2014年全面數位化。業者陸續開始推廣數位機上盒,但台北市數位化收費高居五都之冠,包括月租費及押金都比鄰近的新北市高得多,就連基本的第四台裝機費、分機費也較其他縣市高的多,台北市民因此被當成冤大頭。

民眾在申請數位機上盒時,會有一筆數位機上盒押金。台北市三家業者的數位機上盒押金,硬生生比新北市的業者多出1倍。新北市兩家業者數位機上盒押金僅收取500元,而台北市三家業者卻要收取1,000元。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表示,台北市有線電視業者,僅有凱擘大寬頻(陽明山、金頻道、新台北、大安文山)收取數位機上盒月租費,其他像中嘉(長德、麗冠、萬象)、聯維寶福則免交月租費。不過,中嘉第二台數位機上盒也要收100元的月租費。

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台北市有線電視費率好不容易才降為一個月515元,沒想到凱擘大寬頻藉由數位化變相加價,竟加收數位機上盒月租費99元,如果家裡有第二台電視,另外還要再加收月租費100元,以一個普通家庭有兩台電視來算,一個月的數位有線電視月租費就高達714元。

此外,台北市有線電視裝機費及分機費也是五都之冠。五都之中以新北市裝機費最為便宜,僅收取500元,其次為高雄市收取1,000元,台北市的裝機費高達1,500元。

對此,台北市觀光傳播局表示,台北市公告今年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時,規定業者對於類比頻道新訂戶,須提供數位機上盒及免費1年數位頻道節目收視,並且規定業者須提供季繳以上收視戶一定折扣,及24小時客戶服務,均為其他縣市所無。

推動數位化部分,去(100)年規定業者數位化比率須達到12%或15%,年底全市平均達到16.3%,較全國平均約10%高出6.3%,顯示業者配合推動數位化的決心及意願,觀傳局承諾督促業者必須在今年底將數位化比率提升至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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