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巨威版證所稅,是採回歸所得稅累進稅率,個人證所稅適用對象為:未加計證交所得前所得總額大於新台幣三百萬元的「中高薪家庭」,或總額小於五十萬元且當年度證券交易額達五千萬元的「以炒股為業者」,及首次上市(IPO)後第一次交易者。曾巨威說,抓大放小,讓打擊面更集中,不影響多數人。
財政部長劉憶如回應表示,已看過曾巨威的版本,「大家都認為自己的版本最好」,她予以尊重。「稅的議題,不可能百分之百有共識」,一方覺得極好,另一方就會覺得極不好,通常是「次佳的方案」較可能成功,改革要一步步來。
劉憶如表示,她願意聽取各方意見,並爭取大家支持。未來財政部的版本還要經過行政院討論,形成行政院版,再送到立法院審議。
曾巨威表示,財政部版本是「假公平、假抓大、真放水、真凱子」。分開計稅不符量能課稅原則,各國採分離課稅都不會給免稅門檻,而相較於每人薪資所扣除額才一○.四萬元,個人證所稅每戶三百萬元的扣除額,實在太寬鬆。讓法人繼續採最低稅負制,是放水的行為。
曾巨威版中的法人證所稅,則回歸營所稅計算,稅率一律十七%。不論法人或自然人,都可盈虧互抵,且二年以上長期持有,也享有減半課稅,比財政部版持有五年才可減半課徵更優惠。此外,曾巨威也提出配套措施,包括廢除期貨交易稅,改課期貨交易所得稅,以及嚴格查緝假外資和假人頭戶,並加重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