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葉小妹去年遭剛出獄的性侵犯性侵殺害,各界震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去年底修正公布後,擴大登記報到對象,加強襲胸犯、狼師及戀童癖等高再犯加害人監管,內政部今天配合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將在近日發布施行。
內政部表示,為使性侵害加害人出監後列管作業無縫銜接,修正草案規定,監獄、軍事監獄等應於加害人刑期屆滿前2個月或奉准假釋尚未釋放前,將加害人出獄資料送直轄市和縣市政府,以利衛生局及警察局啟動身心治療或登記報到、查訪等監督機制。
內政部指出,對於監獄或縣市衛生局評估為「高再犯危險」的性侵害加害人,轄區警察局應每週至少查訪2次,「中高再犯危險」者每週至少查訪1次,務必做到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社區監督「無縫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