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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同意會銜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中央社/ 2012.04.12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412 16:57:19)考試院院會今(12)日同意會銜行政院函送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將於近日函復行政院。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前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民國100年10月4日函送立法院審議,惟因未能於立法院第7屆會期完成立法,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屆期法案不予繼續審議,行政院爰重行會銜。本次行政院函送之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與100年兩院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版本相較,均未變動,今日院會同意會銜送立法院審議。

訊息來源: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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