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黃錦堂曾經擔任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委員,因此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2日在審查黃錦堂考試委員資格時,就有立委特別關切他對文林苑都更案的看法。
對此,黃錦堂表示,財產保障是重要基本人權,但是對台北市而言,都市更新是重要的公共利益,必須對財產權做出必要限制。黃錦堂說:『(原音)財產權保障是重要基本人權,但是在台灣台北市,這種都會地區的都更,他也算是重要、迫切的公共利益,所以事實上可以對財產權做合宜限制。(台聯立委許忠信:必要的限制)必要的限制,對。所以我們應該先談「都更條例」是不是在手段上可以更周延一點,對當事人降低財產的限制。』
對於台北市政府最後拆除士林王家的做法,黃錦堂表示,台北市政府做為地方自治團體,頒訂了一些自治條例,法制面上有討論空間,但是在個案執行上則可以再斟酌,衡量是否真的到了需要拆除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