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科技公司的數位媒體協會(Digital Media Association)、美國唱片業協會(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和美國國家音樂出版商協會(National Music Publishers Association)就定下2013-2017年間的版稅達成協議。總部位在華盛頓的著作權版稅委員會(Copyright Royalty Board)昨天發布電郵聲明表示,這份多達25頁的合約將會呈交給該組織來進行核准。
這份協議新增5個與蘋果iCloud、亞馬遜線上音樂儲物櫃、Google免費雲端服務等相關的版稅項目,範圍甚至擴大到已有版稅規定的CD和檔案下載,但修改幅度並不大。
隨著科技公司為消費者購買和聽音樂習慣,發展出新方法之下,音樂人和唱片業也開始收取不同形式的版稅。科技業和唱片業兩方上次取得共識是在2008年,就在法院裁決鈴聲、實體CD光碟和檔案下載版稅之後。
數位媒體協會執行董事耐夫(Lee Knife)說:「這是我們第一次沒有上法庭就達成協議,這代表我們雙方看法愈來愈一致。這個產業的未來就掌握在網路業手中,如果我們願意開發越多服務,整個產業也會發展的更好。」(譯者:中央社陳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