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校園勒褲袋 台大估算年增1.3億電費

自由時報/ 2012.04.1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陳怡靜、邱紹雯、賴筱桐、洪美秀、林毅璋/綜合報導〕電價要漲,各級學校電費勢必跟著漲!大學預估一年需增加一億多至數千萬元不等電費,六十班以上大型中小學校,一年電費超過一百八十萬元,調漲一成估約需增逾十八萬元,高用電量校長紛紛呼籲政府買單或協調台電提供用電優惠,否則雜費或部分電腦E設備使用等代收代辦費恐將「水漲船高」。

台大去年電費約四億一千萬元,是台電簽約的大量用戶,依漲幅將達約三成三,未來一年電費可能激增一億三千萬,達到五億四千五百萬元,面對如此巨大缺口,主秘張培仁表示,台大的水電節約小組研擬汰換耗能燈具、裝用電警示器、室溫低於廿八度不開空調等節能措施。

大葉大學校長武東星坦言,去年已先將五千萬電費預算提高到六千萬,為了幫學生省荷包,校方五月底將推出「五三五專案」,從校門口開始的五公里內都可免費搭車進校園,還喊出「五分鐘一站牌、三十分鐘一班車、五公里內都免費」,也趁機呼籲學生少騎機車。

約四分之一中小學受影響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昨表示,教育部希望台電能比照九十五年和九十七年兩度漲價時,曾給予學校免漲或漲幅減半的優惠,全國三千四百所中小學,用電量較少的學校約占四分之三,較不受影響,受影響的四分之一學校,預計中央或地方政府會買單,絕不會轉嫁學生。

經濟部能源局官員回應,現行依「電業法」對學校都有保持在非營業用電最低級距的價格,未來制訂最後電價時會納入考量。

目前電費約占學校業務支出五分之一,一所有一千多名學生的學校,小月電費十多萬元,大月電費廿多萬元,校方最大難處,是需估算和台電訂定契約用電的「度數」,用不到訂約基本量必須繳足基本費,一旦超用十五分鐘,超量一成罰二倍,超量二成罰三倍,有學校曾發生某月電費廿多萬元,卻因超量再被加罰十五萬元違約金,這種契約用電算法儼然「吃學校夠夠」。

新北市光華國小學生多達四千兩百多人,號稱全國最大國小,代理校長沈玉芬說,光是包含寒假的一、二月電費就要十萬元;她認為,採契約容量方式,若超過標準,得承受相當高的罰金,且季用電量大,費用可能暴增,她認為學校屬特殊機關,應訂定更合理、彈性的計費標準。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呼籲,教育部應協助學校解決超量時的違約金問題,也協助學校更換省電燈管等節能措施。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