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陳政一在二月十六日下午,駕自小貨車赴郵局辦事,倒車撞到後方的王姓男子,陳男下車發現後逕自進入郵局,辦妥後再次行經倒在路上的王男,還是當作沒看到。
當時氣溫低,王男身穿厚重衣物,倒地後沒外傷,經人發現送醫後不治;由於王男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病史,家屬以為他是身體不適暴斃,預備在二月廿九日舉辦告別式。
案件送到地檢署時,檢察官認為案發在郵局,應有監視器畫面,要求員警調閱。就在告別式當天,調閱畫面送到警局,員警一看大驚,才知道王男是被撞死,趕緊聯絡家屬,要家屬暫別將遺體火化,解剖後才得知確切死因是腦出血。
檢察官勘閱監視畫面,發現王男倒地後曾伸手求救,但兩度經過的陳男卻視若無睹駕車離去;檢方認為他涉過失傷害及遺棄致死等罪,到案後也未見悔意,向法院起訴並求處十年重刑。承辦檢察官表示,原本打算稍後結案,沒想到睡覺時卻夢見被害人名字,因此趕緊結案,整個偵辦過程的轉折,也確實頗為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