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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障者家屬:我也需要外籍看護

中時電子報/黃天如/台北報導 2012.04.12 00:00
本報披露政府將放寬外籍看護工聘雇門檻,康復之友聯盟昨天高呼,巴氏量表完全無法反應全國逾百萬精神障礙患者的照護需要,政府應盡速將「社會功能量表」納入外籍看護聘雇許可評估依據,讓身心俱疲的家屬得以喘息,也可透過協助及陪伴,提升精障者的社會參與。

三軍總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任葉啟斌也表示,憂鬱症、精神分裂、自閉症等患者,都可能需要廿四小時照護服務,但現行外籍看護工聘雇許可規定,除了巴氏量表,精神鑑定部分只接受失智症評估量表「真的非常荒謬!」

康盟副秘書長陳萱佳說,目前國內領有重大傷病卡的精神疾病患者約一百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十一萬人,其中只有一萬多名極重度失智症患者有機會聘雇外籍看護工,其餘精障者幾乎都被排除在外。

她說,精神分裂等精障者的發病時間大多都在青少年時期,此時患者的生理功能正值巔峰,不可能跨過巴氏量表的門檻。「但就是因為患者能走能跑,發病時更需要專人全天候照護!」陳萱佳說,內政部已根據國立暨南大學教授宋麗玉研發的「社會功能量表」,將精障者分成低功能、尚可至中度、中度到優、高功能四個等級,作為提供居家照顧時數的依據。康盟期待,政府也能將社會功能量表納入精障者聘雇外籍看護許可的評估依據,只要經精神專科醫師評估屬低功能或尚可至中度的都可聘雇外籍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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